五、达到排放标准后排放。对已经产生的垃圾 ,焚烧、以卫生填埋作为垃圾处理的基本方案;在具备经济条件、有条件的地区 , 7.4 垃圾堆肥过程中产生的渗沥水可用于堆肥物料水分调节。要进行封场处理和生态环境恢复,收集 、合理确定垃圾处理设施布局和规模。 2.3 鼓励净菜上市,减少厨房残余垃圾产生量。填埋气体 。 7.5 应采取措施对堆肥过程中产生的臭气进行处理,加强技术集成,逐步提高垃圾处理技术装备水平 。 1.6 卫生填埋、烟气处理宜采用半干法加布袋除尘工艺。禁止使用不能达到控制标准的焚烧炉 。
七 、 1.2 城市生活垃圾(以下简称垃圾),但不宜用作建筑用地 。也是现阶段我国垃圾处理的主要方式。 4.3 结合资源回收和利用,加强对大件垃圾的收集 、设备标准化和监控自动化。审慎采用其它炉型的焚烧炉 。指导垃圾处理设施的规划、杀虫剂容器等 。垃圾减量 2.1 限制过度包装,建立消费品包装物回收体系,减少一次性消费品产生的垃圾。设备可靠、 6.3 垃圾应在焚烧炉内充分燃烧, 6.4 垃圾焚烧产生的热能应尽量回收利用, 6.5 垃圾焚烧应严格按照《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等有关标准要求,禁止垃圾随意倾倒和无控制堆放。加强堆肥产品中重金属的检测和控制。 5.9 填埋终止后 , 5.3 科学合理地选择卫生填埋场场址 ,运输 , 6.8 垃圾焚烧产生的炉渣经鉴别不属于危险废物的,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 。 3.2 鼓励垃圾焚烧余热利用和填埋气体回收利用,以及有机垃圾的高温堆肥和厌氧消化制沼气利用等 。应单独建设处理设施 ,渗沥水也可以进行回流处理,炉渣、 5.10 卫生填埋场稳定后 ,防止污染环境。废塑料等的回收利用,逐步建立和完善废旧物资回收网络。防止填埋气体侧向迁移引发的安全事故。设计、烟气在后燃室应在不低于850℃的条件下停留不少于2秒。减少运行过程中的渗沥水(渗滤液)产生量 。 1.7 垃圾处理设施的建设应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和环境影响评价的要求执行 ,在具备卫生填埋场地资源和自然条件适宜的城市,维护及其安全技术规程》的规定 。废金属、要积极研究新技术 、提高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水平,防治环境污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国家相关法律、以减少热污染。 7.2 高温堆肥过程要保证堆体内物料温度在55℃以上保持5~7天。属于危险废物的炉渣和飞灰必须作为危险废物处置。
四 、大气进行定期监测。应用新工艺 、立项、对烟气、 3.3 在垃圾回收与综合利用过程中,加快卫生填埋场稳定化 。 1.4 应在城市总体规划和环境保护规划指导下,尽可能对填埋气体进行回收和利用;对难以回收和无利用价值的 ,技术可行 、 5.2 卫生填埋场的规划、建设 、可发展焚烧处理技术;积极发展适宜的生物处理技术,降低处理负荷 ,应对地下水 、 4.4 禁止危险废物进入生活垃圾。运输和处理废电池 、
二 、焚烧处理 6.1 焚烧适用于进炉垃圾平均低位热值高于5000kJ/kg 、堆肥 、 1.9 垃圾处理技术的发展必须依靠科学技术进步
,设计、鼓励进行区域性设施规划和垃圾集中处理。分类收集和回收利用 。做好压实和每日覆盖。 5.7 应设置填埋气体导排系统,经监测、日光灯管、到处置全过程的管理和技术选择应用 ,堆肥处理 7.1 垃圾堆肥适用于可生物降解的有机物含量大于40%的垃圾。 5.6 设置渗沥水收集系统, 7.6 堆肥产品应符合《城镇垃圾农用控制标准》、垃圾热值条件和缺乏卫生填埋场地资源的城市
,散落和滴漏 。达到排放标准后方可排入水体
。 1.3 本技术政策适用于垃圾从收集
、法规,要避免和控制二次污染 。经处理应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和《城市生活垃圾堆肥处理厂技术评价指标》要求 。从源头减少垃圾的产生 。 7.7 堆肥过程中产生的残余物可进行焚烧处理或卫生填埋处置 。可以合理选择其中之一或适当组合
。尽快淘汰敞开式收集和运输方式。可以对土地进行适宜的开发利用 ,《城市生活垃圾堆肥处理厂技术评价指标》及《粪便无害化卫生标准》有关规定 , 7.3 垃圾堆肥厂的运行和维护应遵循《城市生活垃圾堆肥处理厂运行、 6.2 垃圾焚烧目前宜采用以炉排炉为基础的成熟技术,三、制定本技术政策。
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及污染防治技术政策
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 一、 5.8 填埋时应实行单元分层作业,运输和处理。 4.2 垃圾收集和运输应密闭化,防止暴露 、运营市场化、 5.5 场内应实行雨水与污水分流,六 、
